建设局简介
 

建设局简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和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活动;管理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建筑和装饰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负责全县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章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业、市政公用行业、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行业的各种相关资质和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管理与监督。
   (四)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编制全县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费用计划;负责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及规划的审查、报批、保护监督和建设项目地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行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施工及相应规范的实施;负责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业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经营城市工作。
   (七)负责城市空间、地下通讯、电力、电视等设施架设及预埋的规划审批和监管。
   (八)负责编制切块内的全县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资金的征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建设有关资金;指导和监督各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九)制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使用;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十)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监督和验收。
   (十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工程管理和建设市场规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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