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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建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4、联系县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编制、评估、修订《铜鼓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
6、指导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7、协调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8、县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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