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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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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铜鼓网(www.tongg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铜鼓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镇定江西路499号;邮编:336200;电话:0795-8722090;传真:0795-8722090;电子邮箱:xxb@tonggu.gov.cn)。

一、概述

2017年,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2017]50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狠抓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意识普遍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开渠道和载体不断拓展,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重大项目、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建设、人事任免、工程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公共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农村工作政策、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办事依据、行政许可的时限、内容、程序和收费,以及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获取信息方式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全年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77条。

2.全年印发《今日铜鼓报》50期,刊发信息2000余篇;全年发送《铜鼓手机报》237期,发送信息4000余篇。

3.全年通过新闻媒体、各单位政务公开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0000余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专题,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7年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为119条。2017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和具体数量分别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条、县长热线111条、电话6条。

(二)办理情况。

2017年,全县受理的11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中,已答复数为119条,答复率达100%。已答复的信息中:“同意公开”数量为107,“部分公开”数量为6条,因“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而“不予公开”数量为6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具体工作人员调整频繁,没有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导致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相关政策不了解。

2.个别单位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个别单位没有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表现在虽然个别单位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但是没有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审核把关,导致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内容分类不准确等问题。

3.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政务动态”、“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公开的信息占了政府信息公开总量的较大比重,“执法动态”、“发展规范”、“公共服务”等栏目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个别单位把所有公开内容全部放在“政务动态”栏目中,不进行正确分类。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2.加强制度学习。督促各地各部门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五项配套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学习,保障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3.加强审核把关。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4.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门户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按信息化办要求及时配合信息化办报送相关信息,并加强信息审查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738号)落实情况

(一)完成政府网站整合工作。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网站整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00号)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关停迁移部门政府网站4家,全县政府网站整合工作已经基本落实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只保留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告栏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在各自单位的办公地点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和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及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县长热线电话等渠道,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每季度认真开展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并以县政府政务督查的形式通报。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公布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县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拟公开的信息需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进行保密审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建立对本县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指导考核制度。通过指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发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调整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全县上下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预算单位已根据要求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专栏。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本着“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方便公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进度安排,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等信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将重点建设项目上个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项目栏目中公开。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下载资料等内容。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公告栏、公示栏、宣传单、政策下乡等多种方式对社会救助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知晓社会救助工作。加大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信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76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42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7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177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06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53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次数

3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5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19

1. 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6

3. 网络申请数

113

4. 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19

1. 按时办结数

119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19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5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82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

       员数)

3

2. 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

    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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