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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鼓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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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铜鼓县税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铜鼓县城南东路269号,联系电话: 0795-8692995,邮编:336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和铜鼓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务公开结对找错等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从而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税收治理能力和执法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主动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预决算。因未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因此未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未处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无行政事业性收费,因此无以上三项内容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纳税人、缴费人可经由县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规范及相关受理须知,做到渠道畅通,回复规范。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

(四)平台建设。通过纳税人学校、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局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告知社会公众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各项减税政策,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五)监督保障。组织保障上,成立了由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局办公室牵头抓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校核、上报,每个机关股室指定联络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管理监督上,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和要求。及时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定期统一在各级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没有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没有压实责任;二是机构信息公开等栏目要素不完整,未集中公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个别领导的分管部门、基层联系点信息;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对政策业务的掌握水平有待提高,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调整政务公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完善发布政务信息。二是及时排查完善各栏目中的信息,确保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公开的完整性,保证政务公开内容的精细、精准、精确、精美。增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责任感,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把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布,方便纳税人办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铜鼓县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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