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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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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铜鼓县政府网站(http://www.tongg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机构简介、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概况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工作报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各类信息16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书面申请0件,已办结0件,办结率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已办结0件,0件结转到2023年;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0次,未出现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公开市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对相关民政业务进行一站式服务,通过数字民政网站进行线上申报,审批,让群众少跑路。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于政务新媒体,坚决遵循“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务新媒体的错别字、栏目是否按时更新等问题进行检查,对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隐私等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监测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新媒体的问题推动政府公报规范化,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定期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泄露公民个人隐私。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问题制作举一反三整改清单,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失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治标又治本,改进工作方法,保证信息发布有效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9月2日,召开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推进会,会上,分管领导组织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并通报我局202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情况;9月7日,召开局党委会,会上,分管领导通报了我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部署。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我局对外公布了城乡低保办理流程、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流程、临时救助办理流程图、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办程序等事项申办流程,进一步提升了办事便利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了重点民生领域专栏,及时对相关政策依据、审批程序、救助标准、资金分配、数据统计等方面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做到了谁发布谁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政策解读质量还不高。

改进情况:2023年,铜鼓县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透明、高效。一是推进素质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内容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关注、百姓关心的事,加大公开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3.铜鼓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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