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工作》的通知,我乡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在铜鼓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tonggu.gov.cn/)如有疑问,请与港口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港口乡金沙南路1号,邮编:336211,电话:0795-86113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港口乡严格按照《条例》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港口乡在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乡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港口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相关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长期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使权力阳光运行。
三是加强审查,提高全乡人员保密意识。定期要求全乡干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公布各类信息16条。
1.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各部门介绍、班子成员分工、职能机构目录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地方政策法规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分解及进展的说明、2021年港口乡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等。
4.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等。
5.财政公开、专项经费。
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机关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均未接收到网上和线下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实现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网站及时更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严格信息“三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从日常更新、内容审查审核等方面强化运维管理,定期登录并清理乡政府电子邮箱,确保社会公众正常的信息公开申请和留言能够有效投递,切实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主动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百姓关切,积极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我乡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确保工作分工得到落实。通过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高效完成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深入提高认识,不断增长工作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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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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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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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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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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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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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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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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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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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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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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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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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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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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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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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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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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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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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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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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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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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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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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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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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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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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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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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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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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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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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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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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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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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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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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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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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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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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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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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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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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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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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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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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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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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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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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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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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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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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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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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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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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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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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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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乡机关内部各股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股室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由我乡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四是注意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公众做好服务工作。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高效地做好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