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粮食购销公司因划拨土地,现呈请铜鼓县自然资源局予以注销登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铜土国用92字084号、房屋所有权证:赣铜房公字第98034号,申请产权注销。
综上公告如有异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铜鼓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登记,证书作废。
现特此公告。
声明人:铜鼓县粮食购销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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