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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鼓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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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节点,是加快推进健康铜鼓建设的战略机遇期。编制《实施计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宜春市第五次党代会、铜鼓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有效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部署安排和我县工作实际,《实施计划》起草工作从2021年2月开始启动。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1〕28号)。

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宜府发〔2022〕8号)

三、起草、协调、决策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为全面摸清我县全民健身的总体发展情况,找准当前我县全民健身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我们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社区、乡镇全民健身发展的状况。深入分析《铜鼓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科学总结发展经验,为《实施计划》的编制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编写提纲经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反复研讨《实施计划》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举措等,起草《实施计划》框架提纲。

第三阶段,形成初稿根据框架提纲,分模块编写《实施计划》各部分内容,合并统稿后形成《实施计划》的初稿。最后经多次讨论,形成《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

第四阶段,征求意见经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县教体局相关科室意见,对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及时调整、修改,形成《实施计划》(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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