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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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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和宜春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4号)要求,我局负责起草了《铜鼓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宜春市发布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和宜春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4号)按照文件需求,我县需制定符合县情实际的《办法》同时,今年我县正全力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制定以上制度,使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更为健全。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和宜春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字〔2022〕4号),结合我县绿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组织起草《办法》。

三、制定的主要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宜春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宜府办字﹝2022﹞4号)制定
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二十三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目的主体责任管理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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