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抓落实、狠抓项目、优化环境、提升作风”活动为契机,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强对野生鱼类资源的保护及监管,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及餐饮店销售、加工野生鱼类监管行动。
一是保护水产品经营商户合法权益。针对水产经营户销售的生鲜鱼类多数为农户养殖,少数为外地购进的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进货单据、村委会出具的养殖相关证明以及现场辨认等方式,详细检查是否有非法贩卖野生鱼类等情况。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野生鱼类行为。该局每天安排专人深入全县各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店进行日常巡查,查验市场上生鲜鱼类进货来源,确保无野生鱼类进入市场销售,禁止餐饮行业加工野生鱼类行为。
三是加大保护野生鱼类普法力度。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重点宣传禁止销售野生鱼类的有关规定,宣传长江流域禁捕政策,提醒商户自觉拒卖野生鱼类。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贩卖野生鱼类的行为。
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检查水产品经营者46户,检查餐饮单位63户,没收野生鱼类21斤。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加工野生鱼类违法行为,全面筑牢市场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