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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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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地方性有关规章的草拟工作;研究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各行业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修订等工作,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治服务和法律咨询,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指导、管理、监督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社区矫正和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主管全县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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