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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政策清单、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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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农信贷通”政策

(一)“财农信贷通”的支持对象,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经营稳定、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信贷条件的小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包括林业、供销合作社类,下同),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

(二)小农户最高授信额度100万元。

(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经营组织(个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人)最高授信额度200万元。

(四)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休闲农业经营组织(法人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法人主体)最高授信额度300万元。

申请流程:

(一)贷款推荐。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合作银行配合,对当地符合发展前景好、信贷需求强、信用记录好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登记造册,提出“白名单”并导入“财农信贷通”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白名单”实行“定审时补”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银行配合,每年每季度定期对“白名单”进行监测,合作银行可实时补充填报。

(二)贷款批放。进入“白名单”的拟借款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借款主体)在“白名单”有效期内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主体每次只能向一家合作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批准后不得向其他合作银行再申请“财农信贷通”贷款),经业务管理系统校验后,由合作银行及时完成贷款调查审查及贷款发放,并将贷款信息录入业务管理系统。符合续贷条件和有续贷需求的,合作银行要提前启动续贷程序做到无缝衔接续贷,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省农担公司负责跟踪贷款进度,做好过程监督。

二、稻谷补贴

补贴对象:水稻种植户。

补贴范围:按照谁种植补贴给谁的原则,补贴资金补给实际种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流转面积的必须提供流转合同)。

补贴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按户核实登记的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

发放方式: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

补贴范围: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112元/亩。

补贴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

发放方式: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四、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补贴对象: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粮食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范围:重点补贴稻谷(包括水稻、旱稻),各地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将本地有种植优势的大豆、玉米等作物纳入补贴范围,具体补贴作物种类由各县结合实际确定。

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测算,制定县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

补贴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

发放方式: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查询和投诉举报电话0795-87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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