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奖励对象
各旅行社、旅游协会、旅游车队、景区等
第二条 奖励标准
(一)大型旅游团队奖励
1.旅游大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300人及以上大巴团到铜鼓过夜游(游客须来自同一客源市场),并至少举办一场特色旅游活动(如文艺晚会等)的,给予每团一次性1万元的大型过夜游团队特色活动补贴,每团最多申报并获得1次补贴。每年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2.旅游自驾团奖励
县外旅行社或者自驾协会等团体组织20辆车、100人及以上自驾团队到铜鼓过夜游,车辆从出发地至离开铜鼓须一直悬挂“长寿铜鼓·康养胜地”标识并游览铜鼓两个4A级景区,奖励1万元;团队车辆达50辆、人数达300人及以上增加奖励2万元。每团最多申请奖励一次,每年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3.研学游团队奖励
各研学游机构组织县外团队到铜鼓开展研学游,一次性组织500人及以上,并在铜鼓住宿一晚的,每人奖励5元,住宿两晚的,每人奖励10元。每年共安排10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4.OTA平台收客奖励
携程、同程、途牛、驴妈妈、美团、飞猪等OTA平台或相关网络平台,专题宣传铜鼓旅游资源及精品线路;上线销售汤里酒店+门票套票或多景区门票组合产品,结算成功,奖励20元/人,每月兑现发放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励20万元。每年共安排8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5.年度持续输客奖励
旅行社、自驾游协会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持续输送入铜游客一年内累计达3000人次及以上的(不含已享受奖励的团队人数),按每人5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6000人次及以上的,按每人8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10000人次及以上的,按每人12元予以奖励。共安排5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一日游3人=1人次,过夜游1人=1人次)
(二)地接旅行社奖励
铜鼓县内旅行社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接待县外来铜过夜团队游客100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0元予以奖励。每年共安排1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三)旅游直通车奖励
1.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区开通从县外重点客源地城市发往铜鼓的旅游直通车,每周工作日至少定期1班,在车身开展铜鼓旅游形象宣传,组织游客乘坐旅游直通车到铜鼓游览一个4A级景区,每班(团)人数需15人以上,并住宿1晚及以上,安排优秀导游随团讲解和服务的,每条直通车专线每年度奖励25万元。
2.旅行社开通从县游客集散中心发车,往返县内A级以上景区2日游的旅游直通车,在车身开展铜鼓旅游形象宣传,每天收客发团,安排优秀导游(讲解员)随团讲解和服务的,每条直通车线路每年度奖励20万元。
(四)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开展“随手拍铜鼓赢万元现金”活动。一是社会机构或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铜鼓旅游的原创优质图文或视频内容,阅读量10万以上的,每条奖励1000元。二是个人拍摄铜鼓A级旅游景区的原创视频或游记通过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号等平台发布,添加指定话题,关注并@铜鼓文旅;阅读量达到10万以上且点赞数达1000以上的,每条奖励1000元(同一内容只奖励1次)。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奖励1万元,共安排20万元奖金,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五)大型活动奖励
鼓励各景区与县全域旅游营销公司联办、合办、协办各类主题营销活动,对各景区客源引流效果好、产生较大市场影响力的营销活动给予奖补,景区实际推广费用10万元以上的按20%给予补助,实际推广费用不足10万的不予补助,一批次主题活动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六)创建品牌奖励
对新创评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国家级)、10万元(省级)。对新创评的省5A、4A、3A级乡村旅游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5万元。对新创评的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创评的江西省旅游风情小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获评的甲级、乙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获评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新建旅游厕所的,按照AAA级6万元/座、AA级4万元/座、A级2万元/座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荣获国家级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旅游商品(含文创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第三条 其他事项
(一)以上各类奖励按照“不重复计奖,计奖从高”的原则享受,各类特殊低价游团队不得纳入奖励统计范围。
(二)由铜鼓县文广新旅局在微信公众号对拟奖励和补贴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及时发放相关奖励和补贴。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异地拼团、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收回奖补资金,涉嫌违法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由铜鼓县文广新旅局负责解释。如有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申请旅游奖励情况
2021年申请旅游奖励情况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奖励类型 |
申报奖励金额(元) |
备注 |
|
1 |
湖南远风国际旅行社 |
200人大团队奖励 |
5000 |
|
已提交申请 |
2 |
湖南远风国际旅行社 |
200人大团队奖励 |
5000 |
|
已提交申请 |
3 |
申文瑞 |
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
3000 |
3条 |
已提交申请 |
4 |
李波 |
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
1000 |
|
已提交申请 |
6 |
朱晓 |
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
1000 |
|
已提交申请 |
7 |
陆剑光 |
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
2000 |
2条 |
已提交申请 |
8 |
刘正帅 |
新媒体宣传旅游奖励 |
2000 |
2条 |
已提交申请 |
9 |
天柱峰景区 |
大型活动奖励 |
80000 |
|
已提交申请 |
10 |
天柱峰景区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0 |
19年4A达标 |
已提交申请 |
11 |
天柱峰景区 |
品牌创建奖励 |
60000 |
旅游厕所2座 |
已提交申请 |
12 |
东浒景区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 |
A级旅游厕所 |
|
13 |
七星岭滑雪场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 |
A级旅游厕所 |
|
14 |
仙姑坛旅游区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 |
A级旅游厕所 |
|
15 |
棋坪镇大梅村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 |
A级旅游厕所 |
|
16 |
秋收起义纪念地景区 |
品牌创建奖励 |
20000 |
A级旅游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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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宜春明旅国际旅行社 |
旅游直通车奖励 |
169800 |
|
已提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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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合计 |
628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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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