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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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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鼓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成效

1.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拓展依法治县深度。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10件,清理废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件,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提升普法宣传高度。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200余次。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024年3月我县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县”。是强化执法监督力度。8个机构改革涉改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和权力清单进行调整。新增行政检查监测点8个,重大执法决定备案31个,做到全覆盖

2.优化体系建设增强法律服务质效。一是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聚力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打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777人次,开展延时服务72次,上门服务4次二是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0次,走访企业70余家次,收集问题诉求28条,协调解决问题及纠纷38件,为企业审查合同5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62条。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惠民质效。加强品牌建设开展“有法帮你 宜事易解”“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16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6件。

3.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安全稳定底线。一是大力加强社矫安帮管控。探索社区矫正“积分制”,实现社矫对象管理从“粗放监管”到“精细监管”转变。对接乾洋食品公司、民济药业两家企业为安置帮教基地,为36人提供就业信息79条。是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调处矛盾纠纷4650起,调解成功率达99%。是夯实基层治理前沿阵地。加强基层基础阵地建设投入,重点打造永宁司法所,深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省级示范点”创建。

2024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有待加强。

二、明年工作打算

2025年,铜鼓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目标,破题解难,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开放创新文明和谐新铜鼓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是锚定高水平法治坐标,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持续用力。谋划“十五五”法治铜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深挖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对标“一号工程”、法治宜春建设、基层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等任务,培育特色项目,形成一批有基础、有成效、有代表性的法治实践成果。
    二是锚定高质量发展坐标,在法治增值化改革上激发活力。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面梳理企业涉法高频需求,精准研发增值服务产品,向企业提供“基本+增值”的普惠性和市场化涉企法治服务。加强与企服中心协作,用好县“营商平台”,按照“前台服务+后台支持”模式,探索构建“一类事”服务场景,打造增值法治服务工作闭环。
   三是锚定高效能治理坐标,在夯实基层基础上精准发力。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攻坚,探索开展合法性审查“纵向到村(社区)、横向进国企”的延伸扩面行动,实现合法性审查优质覆盖。探索建立重大纠纷闭环处置机制、“调裁”一体化等特色机制,重点培育专业调解组织。升级打造“智慧社矫”中心,完善实战化模式,力争创出铜鼓特色的教育帮扶品牌。
    四是锚定高水平服务坐标,在便民惠民实践上提增能力。创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一体化服务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统筹好司法行政系统律师、调解员、公证员等专业法治服务力量,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做到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普法宣传“精准有效”、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五是锚定高素质队伍坐标,在推动事业发展上凝心聚力。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化“法治铜鼓”党建品牌建设,要完善干部队伍培养、评价机制,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要加强“清廉司法”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定期分析,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意见建议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因此,我提出以下两点意见、建议:

1.要提升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国家公职人员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这一“看得见的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行政行为保障群众权益,则“法无禁止即可为”;实施行政行为限制群众权益、增加群众负担,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才是真正实现法治的价值。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要求各部门明确设立法机构,配备专职法工作人员,保证法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落实法工作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力量。由法律顾问对工作中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进行把关,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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