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单位)依据《关于印发<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市编办发【2016】17号文件),拟向铜鼓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铜鼓县计划生育协会(群众团体),债权、债务全部由铜鼓县计划生育协会(群众团体)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铜鼓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