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宜春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宜改字〔2022〕10号)精神,结合铜鼓国资国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持续巩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实现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新成就做出铜鼓贡献。
二、攻坚目标
一年巩固提升。2022年,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务求实效,决战决胜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两年纵深推进。2023年,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创新,做强做优做大铜发集团,争创1-2项特色亮点工作。
三年创新突破。2024年,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国有经济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使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22年力争突破200亿元,2023年210亿元,2024年220亿元。营业收入2022年力争达到1亿元,2023年1.3亿元,2024年1.6亿元。利润总额2022年力争达到0.3亿元,2023年0.4亿元,2024年0.5亿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力争达到0.3亿元,2023年0.4亿元,2024年0.5亿元。
县属国有企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铜发集团资信评级达到AA。严格控制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到2024年铜发集团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8%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1.不断深化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切实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完善各级国企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有关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决策制度化、制度清单化、清单信息化,推动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行为更廉洁。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好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一把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2.不断完善董事会建设,推动董事会高效运行。进一步配齐建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制定《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董事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议事规程、年度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和董事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要求,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积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外部董事管理制度,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切实发挥外部董事作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3.不断推进落实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把授权放权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相结合,全面推进各层级重要子企业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全面建立并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制定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程序,不断提高经理层行权履职质量、效率。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4.不断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稳妥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权,纵深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落地落实。完善以业绩为鲜明导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紧盯契约目标科学性挑战性、考核奖惩刚性兑现、薪酬设计体现强激励硬约束、退出管理严格执行等关键要求,严格契约管理,狠抓措施到位,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职位能“下”能“出”。加大思想动员、政策宣贯和系统培训,不断增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契约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探索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改革,进一步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5.不断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在各层级国企全面落实落地。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真正形成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全面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普遍落实,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加快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以业绩论英雄,激发企业员工干事创业主动性,形成“多干事多得、少干事少得”的氛围,推动国有企业在竞争、比拼中加快发展。全面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急需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和基层“苦脏险累”人群倾斜。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改革评价机制,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6.不断探索推进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用足用好灵活多样的中长期激励政策。聚焦激励骨干员工、技术创新人员,试点采用超额利润分享等各类激励措施,打造员工与企业发展的命运共同体。优化工资总额管理,严格规范落实各类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指导国有企业用足用好工资总额、成果收益分享等政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活力。(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7.不断纵深推进各级子企业改革和微观治理。根据改革政策、瞄准目标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对各级子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督促力度,打通“最后一公里”;补课整改、完善提升改革质量和效果不符合政策要求、未达到预期实效的短板。注重子企业改革实效,针对微观治理机制不健全、经营机制不灵活等现实问题,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推进。充分激发各级子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各级子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细、小、散”微观事务治理,积极探索推进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微观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二)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8.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树立全县国有资产资源“一盘棋”思想,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向铜发集团集中的力度,重点推动解决国有存量低效资源盘活利用问题,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大力推进国有优质资源资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强做优做大铜发集团,有效防范风险,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化、市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切实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强力推进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按照“应盘尽盘、应整尽整、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划转或市场化处置工作,实现更全面、更彻底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9.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铜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意见精神,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发挥铜发集团统筹统揽作用,加强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双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打造涵盖县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数据交易和环境权益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对接省开发的省市县联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铜鼓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10.以“瘦身、造血、提效”为目标,突出抓好主责主业。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各类资产要素向主责主业集中。结合企业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做精做优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两非”“两资”剥离工作和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回头看”专项工作。退出低效无效企业,清理注销空壳子企业,对各级子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大力促进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11.加快完成公司制改革,努力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开展公司制改革“回头看”,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推进,做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做精做优企业主业。公司制改革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力和责任对等;明确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加快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相关县属国企)
(三)进一步提能增效,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化水平
12.强化“龙头”引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通过国有资产资源注入、财务并表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把铜发集团打造成180亿元资产规模的县级引领性投资运营大平台,力争信用评级达到AA,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金融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铜发集团及相关县属国企)
13.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混合所有制资本运营质效。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股东作用。研究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机制,构建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管闭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监管,对非国有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差异化管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四)进一步对标一流,提升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能力
14.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国有企业遴选龙头企业合资合作,重点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企业。鼓励铜发集团等国企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加速布局前沿新兴数字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指导意见》和省《关于深入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营业绩考核加分、提成或奖金(报酬)单列等一揽子政策。设立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基金,支持国有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激励,对重点科研团队实行特殊工资总额管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15.不断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强度。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攻关突破。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专款专用、不纳入增值保值考核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大力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加大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潜能。(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16.不断推动协同创新走深走实。支持国有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与更多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共建高端研发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微企业协同的创新体系。高水平运行好现有平台,以点带面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鼓励更多原始技术创新,力争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尽快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五)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
17.构建国资国企内外联动大监督体系。着力构建统一规范、专业科学、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把监管重点进一步聚焦到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加快构建出资人监督闭环。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做到体系完整、控制全面、执行有效。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问题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
18.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全力配合支持高标准建设全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构建江西省国资国企大数据中心,推动国有企业数据“采得尽、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尽快实现“数据一键获取、监督一屏掌控、管控穿透到底”的高水平在线监管。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重点监管领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扩大监管应用覆盖范围,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建设。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对监管业务的支撑,深化国资监管重点业务综合监测展示,强化国资国企监管数据综合分析利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9.建立国有企业对标一流创先争优考核机制。制定出台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方案,聚焦县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竞争力和贡献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构建全新的以业绩论英雄的激励考核评价和“赛马”机制,引导企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冲刺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建立考核对标评价模式,推动企业与自身历史比、与同行业比,不断扩大优势、缩小差距,推动企业创新倍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要认真履行协调、调度、督促职责;县直有关部门要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和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改革创新攻坚行动的主体责任,按照行动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强化督查考核。注重追求改革实效,综合采用督查、抽查、调研等方式,推动改革“质量双优”。充分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聚焦重点难点任务,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手段,及时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改革成效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国有企业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合格、不达标、未产生改革实效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三)突出示范宣传。充分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国有企业持续加强改革探索创新力度。持续挖掘在改革实践中探索出的经验和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以典型示范引领促进改革持续深化。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宣传引导,加大国资国企改革政策与成效宣传,营造国企改革良好环境氛围。
附件:《铜鼓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责任分工表
附件
《铜鼓县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行动任务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完成 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领导 |
配合单位 |
1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深化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 |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切实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2 |
全面完善各级国企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3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深化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 |
贯彻落实有关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的领导地位。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4 |
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决策制度化、制度清单化、清单信息化,推动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行为更廉洁。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
||
5 |
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好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一把手”。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6 |
不断完善董事会建设,推动董事会高效运行。 |
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董事会配齐建强,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7 |
加强董事会规范运作,制定《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和董事会、董事评价暂行办法》,规范董事会议事规程,建立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定期报告和董事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切实提升董事会运行质量。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8 |
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建立外部董事管理制度,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切实发挥外部董事作用。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9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推进落实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权。 |
坚持授权放权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相结合,全面推进各层级重要子企业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切实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10 |
全面建立并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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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制定完善经理层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程序,不断提高经理层行权履职质量、效率。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2 |
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3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推动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切实增强经理层成员任期意识、契约意识、责任意识。 |
全面稳妥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权,纵深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以业绩为鲜明导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制度,紧盯契约目标科学性挑战性、考核奖惩刚性兑现、薪酬设计体现强激励硬约束、退出管理严格执行等关键要求,严格契约管理,狠抓措施到位,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职位能“下”能“出”。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14 |
加强思想动员和系统培训,不断增强经理层成员任期意识、契约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5 |
探索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改革,进一步严格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畅通职业经理人退出通道。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6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在各层级国有企业全面落实落地。 |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分配差距,真正形成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17 |
全面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新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普遍落实,畅通员工转岗、待岗、解聘等多种形式的正常流动通道。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8 |
加快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以业绩论英雄,激发企业员工干事创业主动性,形成“多干事多得、少干事少得”的氛围,推动国有企业在竞争、比拼中加快发展。全面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急需紧缺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和基层“苦脏险累”人群倾斜。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19 |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改革评价机制,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人社局 |
||
20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探索推进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用足用好灵活多样的中长期激励政策。 |
聚焦激励骨干员工、技术创新人员,试点采用超额利润分享等各类激励措施,打造员工与企业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21 |
优化工资总额管理,严格规范落实各类工资性支出实行单列管理或纳入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充分发挥工资、效益、效率联动机制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
2023年12月 |
县人社局 |
陈兆发 |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22 |
指导国有企业用足用好工资总额、成果收益分享等政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活力。 |
2024年12月 |
县人社局 |
陈兆发 |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
23 |
进一步巩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成果 |
不断纵深推进各级子企业改革和微观治理。 |
推动国有企业集团紧盯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加强对子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推进和督促力度,打通“最后一公里”;对完成质量和效果不符合政策要求、未达到预期实效的,要及时补课整改、抓紧完善提升。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24 |
注重子企业改革实效,针对微观治理机制不健全、经营机制不灵活等现实问题,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改革推进。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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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充分激发基层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基层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细、小、散”微观事务治理,积极探索推进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微观治理水平。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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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
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
树立全县国有资产资源“一盘棋”思想,加大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向铜发集团集中的力度,重点推动解决国有存量低效资源盘活利用问题,提高国有资源配置效率。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27 |
大力推进国有优质资源资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强做优做大铜发集团,有效防范风险,逐步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化、市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铜发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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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切实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强力推进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按照“应盘尽盘、应整尽整、应划尽划”的原则,将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完成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划转或市场化处置工作,实现更全面、更彻底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直接兴办和管理企业。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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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全面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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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
不断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打造铜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格局。 |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意见精神,围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进一步发挥铜发集团统筹统揽作用,加强综合管理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双中心”建设。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铜发集团 |
31 |
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打造涵盖县本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数据交易和环境权益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对接省开发的省市县联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2023年12月 |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陈 鹏 |
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铜鼓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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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
以“瘦身、造血、提效”为目标,突出抓好主责主业。 |
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各类资产要素向主责主业集中。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33 |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两非”“两资”剥离工作和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回头看”专项工作。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铜发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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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大力促进国有企业加快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铜发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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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持续提升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
加快完成公司制改革,努力构建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 |
开展公司制改革“回头看”,对县属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推进,做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相关县属国企 |
36 |
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做精做优企业主业。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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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公司制改制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力和责任对等;明确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加快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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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进一步提能增效,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化水平 |
强化“龙头”引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
通过国有资产资源注入、财务并表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把铜发集团打造成180亿元资产规模的县级引领性投资运营大平台,力争信用评级达到AA,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政府金融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铜发集团及相关县属国企 |
39 |
进一步提能增效,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专业化水平 |
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混合所有制资本运营质效。 |
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40 |
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国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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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发挥战略投资者积极股东作用。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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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研究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机制,构建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管闭环。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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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监管,对非国有股东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的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差异化管控。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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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进一步对标一流,提升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能力 |
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
鼓励国有企业遴选龙头企业合资合作,重点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企业。鼓励铜发集团等国企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聚焦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价值化,加速布局前沿新兴数字产业,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45 |
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指导意见》和省《关于深入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营业绩考核加分、提成或奖金(报酬)单列等一揽子政策。设立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基金,支持国有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激励,对重点科研团队实行特殊工资总额管理。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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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进一步对标一流,提升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能力 |
不断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 |
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强度。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各县属国企 |
47 |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攻关突破。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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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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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推动国有企业设立专款专用、不纳入增值保值考核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大力推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和“赛马制”,加大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潜能。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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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不断推动协同创新走深走实。 |
支持国有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与更多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共建高端研发平台。 |
2023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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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金”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微企业协同的创新体系。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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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高水平运行好现有平台,以点带面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鼓励更多原始技术创新,力争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尽快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旅局、各县属国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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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 |
构建国资国企内外联动大监督体系。 |
着力构建统一规范、专业科学、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把监管重点进一步聚焦到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加快构建出资人监督闭环。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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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做到体系完整、控制全面、执行有效。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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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探索建立出资人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问题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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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 |
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 |
全力配合支持高标准建设全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构建江西省国资国企大数据中心,推动国有企业数据“采得尽、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尽快实现“数据一键获取、监督一屏掌控、管控穿透到底”的高水平在线监管。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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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重点监管领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扩大监管应用覆盖范围,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建设。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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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加强国资监管信息化对监管业务的支撑,深化国资监管重点业务综合监测展示,强化国资国企监管数据综合分析利用。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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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进一步深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 |
建立国有企业对标一流创先争优考核机制。 |
制定出台铜鼓县县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方案,聚焦县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竞争力和贡献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构建全新的以业绩论英雄的激励考核评价和“赛马”机制,引导企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冲刺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 |
2022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 |
60 |
建立考核对标评价模式,推动企业与自身历史比、与同行业比,不断扩大优势、缩小差距,推动企业创新倍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2024年12月 |
县财政局 |
吴济忠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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