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 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等文件规定,经初步审核,铜鼓县金泰硅业有限公司、铜鼓县腾达有机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拟符合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3日前与铜鼓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95-8713307)
特此公示!
2023年铜鼓县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拟达标企业名单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点 |
初评/复评 |
1 |
铜鼓县金泰硅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铜鼓产业园 |
初评 |
2 |
铜鼓县腾达有机硅有限公司 |
江西省铜鼓产业园 |
初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