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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税务局2023年上半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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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优化和创新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作出的重大决策。用税费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可简述为“二优化四延续”“二优化”:一是优化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二是优化“六税两费”统一减半征收,由需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在50%的税额幅度之内减征,调整为在财税公告中直接明确减半征收,无需省政府研究确定减征幅度。“四延续”:一是延续增值税小规模减免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是延续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延续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延续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上政策均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铜鼓县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一、政策落实情况及成效

铜鼓县税务局为进一步促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推进铜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三个坚持”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上半年共享受政策优惠金额8510万元,具体政策分类落实情况如下:

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优惠)减税1257户次3137万,已全部到位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减税1078户次2796万,已全部到位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减税3235户次1835万,已全部到位;

四是增值税留抵退税已申报经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8户次退税金额120万元,已全部到位;

五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受户数321户金额97.88万元,已全部到位;

六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享受企业户数46户,享受金额54.56万元,已全部到位;

七是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降费990户次296万元,已全部到位;

八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政策享受234户次124.68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局党委先后多次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县局统筹制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规则,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坚持政策宣传。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铜鼓县税务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在铜鼓县工业园开展“圆梦”大讲堂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活动,活动中由法制股干部为纳税人介绍税费优惠政策,税政股长为纳税人解读并主动询问企业代表亟须解决的法律和税收问题,为其答疑解惑;二是继续利用微信群、电话告知等渠道向纳税人宣传新的税收政策,针对小微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召开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辅导会,当面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三是全面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措施,为了让春风行动吹进税收的任何一个环节,我局组织成立了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适时开展了个税汇算清缴辅导、税收新政上户宣传辅导等活动,“点对点、一对一”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政策宣传辅导,解决纳税人堵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问效。我局组织各管理分局根据税费优惠政策分类建立政策落实台账,通过比对台账数据排查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通过核查抽查上级下发政策落实疑点信息,举一反三,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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