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铜鼓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铜鼓县“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鼓县教育体育局 铜鼓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1日
关于推进铜鼓县“5+2就业之家”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根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关于推进宜春市“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宜人社发〔2023〕10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提升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水平,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15公里就业服务圈,有效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助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县产业园区、各乡镇及人口集中社区(村)共建设18个“5+2就业之家”平台网点。(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功能定位
“5+2就业之家”主要提供就业需求摸排、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求职招聘类就业创业服务。
县级“就业之家”功能:突出中枢性、支撑性,通过集聚信息、集中功能、集成服务,提供综合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突出专业化、特色化,侧重提供“家门口”就业的零工服务。
产业园“就业之家”功能:侧重企业用工服务。
乡(镇)“就业之家”功能:侧重“就业经办+就业援助”服务。
社区(村)“就业之家”功能:侧重“信息摸排+岗位推荐”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年12月)
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全县推进建设部署会。各乡(镇)要在2023年12月25日前召开乡(镇)推进会,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县就业中心备案,进一步明确“5+2就业之家”平台选点位置、推进时间并分级分类选点实施。
(二)试点先行阶段(2024年1月至3月)
按照省人社厅四部门《“5+2就业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建设内容要求,2024年3月底前完成铜鼓县“就业之家”平台建设。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6月)
在总结先行试点成功经验做法基础上,全面推进产业园区、乡(镇)和人口集中社区(村)“就业之家”平台网点创建工作。
(四)评估优化阶段(2024年7-10月)
组织对全县“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各乡(镇)开展自查自评,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迎接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县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建设工作成果,做好经验总结与服务推广,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提升,形成政府市场衔接、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格局。
五、建设要求
1.合理选址统一标识。各地应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灵活设置的原则,通过“提升、置换、联营、打通”等方式分级分类建设,原则上不新建。场所选址要符合方便群众办事、交通便利、相对醒目的要求,优先选择临街位置。全面实行统一命名和编码规则、统一场所服务标识和工作人员服务形象,统一规范工作人员岗位公示牌、工作牌和服装样式,由县就业中心负责指导规范辖区内乡镇、社区(村)标识标牌的张挂工作。
2.规范配置完善制度。各级各类“就业之家”场所面积应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服务对象规模并对照服务功能合理确定,为更好地面向群众提供集中式、一站式服务、服务功能尽可能在单体建筑内形成集聚。各级各类“就业之家”应对外公示服务事项,执行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健全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台账。县级“就业之家”要设立统一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3.配齐力量健全管理。通过内部岗位调配、服务岗位招聘、公益性岗位聘用等方式,发挥社区(村)干部、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三支一扶”人员等作用,充实各级“5+2就业之家”服务力量。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新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资金筹集、管理方式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327号)要求落实,劳动合同原则上与县级公共就业部门签订,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4.数字赋能岗位归集。依托江西省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地图”数据库,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用好求职招聘、零工市场、职业培训、创业扶持、补贴直发等线上服务专区,提供协同高效的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创新深度融合,重塑就业公共服务流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畅通手机端、网端、自助端等服务渠道,实现数据信息“多源归一”。依托我县现有公共就业招聘平台铜鼓就业网主渠道归集“就业之家”招聘岗位,汇聚各地各类公共就业求职招聘信息,统一归集发布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信息,满足服务对象更多就业服务需求。在12月15日前要开通岗位上传端口并上传岗位信息。
5.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强化政府的就业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责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就业公共服务设施运营、项目提供,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服务供给格局。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激励政策,加强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动,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就业公共服务。探索“政府建设、市场运营;市场建设、政府补贴;市场运营、政府购买”等多种合作模式,扩大就业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培育劳务经纪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制度,壮大全县人力资源服务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铜鼓县“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兆发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委副主任帅琼同志、县教体局二级主任科员涂小华同志、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江和平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蓝海涛同志、县就业中心主任张清本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考核评估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整个“5+2就业之家”牵头抓总、发改部门侧重负责产业园“就业之家”建设、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整合高质量就业乡镇、村(社区)、充分就业社区、高质量就业工业园区平台、零工平台等项目建设资金统筹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同时积极争取本地财政投入资金,根据就业重点群体规模和就业服务成本等因素,采取政府购买、以奖代补、就业补助等多种方式保障建设和运营资金支持。鼓励金融部门、国有人才服务平台和社会资本支持“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在省级下达的“5+2就业之家”专项就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本级将按“5+2就业之家”目标任务的20%择优对工作表现突出、具有示范效应的“就业之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相关费用从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经常性深入建设点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对建设工作中涉及的模糊事项要逐一明确,必要时及时给予相应解释说明。县级层面将“5+2就业之家”建设纳入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和综合考核重要指标,并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督办或约谈。
附件:铜鼓县"5+2就业之家"建设目标任务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秘书股 2023年12月21日印发
|
附件: 铜鼓县"5+2就业之家"建设目标任务
|
||||||
|
序号 |
县区、产业园、各乡镇 |
县级就业之家 |
产业园区就业之家 |
乡镇(街道)就业之家 |
村(社区)等其他就业之家(第一批) |
合计 |
|
1 |
县级 |
1 |
|
|
|
1 |
|
2 |
县产业园 |
|
1 |
|
|
1 |
|
3 |
永宁镇 |
|
|
1 |
4 |
5 |
|
4 |
温泉镇 |
|
|
1 |
|
1 |
|
5 |
三都镇 |
|
|
1 |
|
1 |
|
6 |
大塅镇 |
|
|
1 |
1 |
2 |
|
7 |
带溪乡 |
|
|
1 |
|
1 |
|
8 |
高桥乡 |
|
|
1 |
|
1 |
|
9 |
棋坪镇 |
|
|
1 |
1 |
2 |
|
10 |
港口乡 |
|
|
1 |
|
1 |
|
11 |
排埠镇 |
|
|
1 |
1 |
2 |
|
小计 |
1 |
1 |
9 |
7 |
18 |
|
赣公网安备:360926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