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宅改办、各乡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农村村民、居民加强对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政策和案例的宣传,探索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危旧房改造提升、宅基地需求与储备问题的解决方案,结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对宅基地需求与退出进行预估,鼓励宅基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合法流转。各乡镇全面建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将宅基地审批事项纳入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受理,村级协管员或网格员90人,确保符合条件的需要宅基地建房的农户能申请到宅基地,总申请宗数14宗,总审批面积3.24亩。
二、按相关制度对农村建房情况及时进行调度,县乡开展巡查执法100余次,对发现有违规违法倾向问题及时制止、对宅基地审批及建房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掌握农村建房审批及建房情况最新动态。根据各乡镇上报情况,未再发生少批多建情况,宅基地申请及建房管理已实现规范化。
三、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参照江西试点先进县的做法,结合铜鼓县农村实际情况,逐步完善铜鼓各乡镇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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