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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审计局铜鼓县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二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08-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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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铜鼓县审计局铜鼓县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第二次)(招标采购招标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08-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铜鼓县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08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铜鼓采购中心-2021-008-01

项目名称:铜鼓县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 6‰ (本项目建安投资约3.5亿,其中7000万为待定项目,以最终审计报告中建安工程费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铜鼓县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

1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甲级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评审依据: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六个月(即202010月至20213月)社保凭证(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原件,且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注册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6、拟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  (评审依据:提供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投标人为期交纳的近六个月(202010月至20213)社保凭证(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退休证),且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注册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7、投标资格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未有挂靠现象。(评审依据: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19日至202104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用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下载标书。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

四、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10508日上午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的材料

1.1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3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交纳税收的凭据或者银行交纳凭证;

1.4“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1.5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d.gsxt.gov.cn/index.html)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1.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8诚信投标承诺函原件;

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3.1到账时间:须在响应截止日前到账

3.2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开标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3.4投标保证金交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鼓支行

开户账号:14087401040002095

4、防疫要求:

4.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原则上各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参加开标的人员须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附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未配戴口罩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4.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铜鼓县审计局

联系人:凌 锦      联系电话: 0795-8725139

地址: 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愉华     联系电话:0795-8716890 

联系地址: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 锦   联系电话:0795- 87251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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