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铜鼓县春季文旅消费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春季文旅消费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春季文旅消费水平,拉动春季旅游人气,打响铜鼓文旅品牌,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春季旅游特色,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各旅行社、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等引客入铜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第二条 实施时间
2023年3月至4月底。
第三条 奖励标准
市场划分:
一级市场:距铜鼓行程250公里以内的所有市、县。
二级市场:距铜鼓行程250公里以外的其他地域。
1.旅游大团队奖励
旅行社组织300人及以上大巴团到铜鼓过夜游(游客须来自同一客源市场),并游览1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给予每团一次性1万元的大型过夜游团队活动补贴,并赠送每位游客价值20元无消费门槛的铜鼓特产代金券,每团最多申报并获得补贴一次。共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所有市场享受同等政策。
2.旅游自驾团奖励
县外旅行社或者自驾协会等团体组织20辆车、100人及以上自驾团队到铜鼓过夜游,车辆从出发地至离开铜鼓须一直悬挂“长寿铜鼓·康养胜地”标识,游客转发在铜游玩期间的朋友圈或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宣传并游览1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奖励1万元并赠送每位游客价值20元无消费门槛的铜鼓特产代金券;团队车辆达50辆、人数达300人及以上增加奖励2万元并赠送每位游客价值20元无消费门槛的铜鼓特产代金券。每团最多申请奖励一次,共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所有市场享受同等政策。
3.研学游团队奖励
各研学游机构组织县外研学团队到铜鼓开展研学游。
一级市场:一次性组织200人以上并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含一个收费景区),每人奖励5元;组织1000人以上并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含一个收费景区),每人奖励10元。一次性组织200人及以上,并在铜鼓住宿一晚,每人奖励20元;住宿两晚,每人奖励40元。
二级市场:一次性组织200人以上并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含一个收费景区),每人奖励10元;一次性组织1000人以上并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含一个收费景区),每人奖励20元。一次性组织200人及以上,并在铜鼓住宿一晚,每人奖励40元;住宿两晚,每人奖励60元。
共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4.大型会议、培训团、包机、专列奖励
县外组织单个100人以上大型会议、培训等团队到铜鼓,并在四星级以上酒店或省级以上文旅度假区住宿一晚及以上,每次奖励5000元并赠送每位游客价值20元无消费门槛的铜鼓特产代金券;200人以上,每次奖励10000元并赠送每位游客价值20元无消费门槛的铜鼓特产代金券。对于组织人员较多,会期较长,影响力较大的会议、培训、省外包机、专列团队,可一事一议商定单个奖励。共安排奖励资金5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所有市场享受同等政策。
5.持续输客奖励
一级市场:旅行社、自驾游协会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持续输送入铜游客在本办法实施时间内累计达3000人及以上(不含已享受奖励的团队人数)并游览1个以上收费A级旅游景区,按每人2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5000人及以上,按每人3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10000人及以上,按每人5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20000人及以上,按每人70元予以奖励。
二级市场:旅行社、自驾游协会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持续输送入铜游客在本办法实施时间内累计达3000人及以上(不含已享受奖励的团队人数)并游览1个以上收费A级旅游景区,按每人3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5000人及以上,按每人4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10000人及以上,按每人60元予以奖励;累计输送达20000人及以上,按每人80元予以奖励。
共安排奖励资金200万元,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发放,发完即止。(一日游3人次=1人,过夜游1人次=1人)
注:铜鼓特产代金券(游客在景区特产店和OTO特产店购买铜鼓特产可冲抵现金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