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铜府办字〔2022〕49号)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服务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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