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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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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将《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铜府办字〔2022〕49号)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服务政策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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