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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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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民普法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建设开放创新文明和谐新铜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全民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七进”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党委(党组)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四)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适应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需要,深入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深入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

(五)广泛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铜鼓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加强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强化宣传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特别是要纳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升“关键少数”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意识,增强消防安全的行动自觉。

、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列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考核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学院等重点课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要求、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五年内完成全员轮训。鼓励《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参加法律第二学历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配备、使用、管理和考核机制。持续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教育。巩固做实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退休教师等为重点,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组织编写制作农民普法读物和音频视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广泛开展法律图书室、法治讲堂、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室、法治宣传栏建设活动。完善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探索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园区延伸。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法治实践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三)完善制度保障。健全信用奖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参与省市法治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体现法治元素,持续提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层法治长廊(宣传栏)等阵地品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红色名村建设,依托铜鼓丰厚的红色文化底蕴打造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二)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创作一批具有铜鼓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开展“祠堂普法”“普法一条街”等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加强传统媒体法治节(栏)目和法治新媒体建设,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和传播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县法治文化精品库,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六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广播电视、电影公司等文化部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百姓说事点”建设。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要不要”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创新普法方法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本地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支持县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法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开展普法工作人员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

(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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