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生态保护给予倾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工作,于2020年制定并实施《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围绕开展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立足铜鼓的生态优势和工作基础,探索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不仅仅依靠政府财政资金,还要积极拓展其他资金来源,如引入社会资本、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争取广义绿色信贷、绿色直接融资和绿色产业引导基金等。明确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以公益林和天然林为重点、以重要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为补充的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二是以河流为重点、以湿地和饮用水水源地为补充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是以耕地为重点、以畜禽和水产养殖区为补充的农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四是以全域旅游和有机农业为重点、以生态工业为补充的“造血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随着实施方案的逐步推进,港口乡在林业、水环境、农业、旅游等各方面都会得到相应的生态保护补偿。
近年来,根据港口乡区域位置及生态保护情况,给予了资金、项目及政策倾斜,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上给予了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了项目资金建设港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站房建设和周边环境整治,总投资达226.49万元,建成后获得国家“全国最美水站”称号,全省仅有5个水站获此殊荣。港口水站监测数据成为评价铜鼓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为铜鼓县连续四年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一打下了坚实基础,多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和迎接省、市相关领导的视察,成为港口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张金名片;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治理设施建设上给予了资金安排。为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年来安排港口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 103.6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环保专项资金75万元,2020-2022年县财政统筹安排环保资金28.6万元,截至目前,港口乡基本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设施行政村全覆盖,有效改善了居民人居环境;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上给予了资金安排。根据《铜鼓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奖惩办法(试行)》规定,每年根据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运行维护成效和专项督查、监测和巡查情况确定补助资金,2019-2022年港口乡共获得13.4万元的运行维护资金,有效保障了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由于上级环保资金支持方向和方式政策有所改变,今后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入库项目。下一步,希望地方政府积极挖掘潜力包装项目,我们也将在项目包装上提供指导,并协助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推动“输血式”补偿向“造血式”补偿转变。
生态补偿工作需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同时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生态保护的全民参与意识,破除花钱补偿就可以解决生态问题的简单思维,杜绝“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