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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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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琼等代表:

您提出的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农村稳定作出了努力。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村干部待遇工作,着力提高村干部各方面的待遇。

1.落实工资报酬,做到待遇有增长根据市委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要求,制定下发《铜鼓县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办字20208对村干部工资待遇做出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均报酬不低于3.5万元,其他村干部报酬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酬的83%(2.903万元)。据调度数据来看,三都镇2022年副职2100/月,正职2500/月,年终绩效工资副职14000-17000元左右,正职16000-19000元左右,副职年收入约4万元,正职年收入约5万元,均高于市定标准。同时,我县正在探索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相关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级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对村干部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等均有具体规定。

2.重视政治激励,做到在岗有前途。在积极组织村干部参加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同时,积极组织优秀村(社区)干部参与“五方面人员”选拔和事业编选聘2024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选拔乡镇事业编制干部5人。

3.注重人关爱,做到退岗有保障。我县在2018制定下发了《铜鼓县在职村“两委”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组织村两委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单位管理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两委”副职干部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由县、乡(镇)、村、个人按比例负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单位:中共铜鼓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2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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