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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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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全额解决三岗十八级资金来源及社区工作人员餐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社区)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基层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为落实党的基层政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和公共利益作出了不可忽视的努力和贡献。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村(社区)干部待遇工作,近年来,先后规范了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交,同步落实社区干部公积金(此项工作先于兄弟县)。

1.关于三岗十八级资金来源问题。《关于印发<宜春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组字202258〕号)下发之后,县委组织部组织永宁镇对在职社区工作者进行了摸排,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年限等因素对社区工作者待遇报酬进行了统一套算,并于去年9月制定下发《铜鼓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新增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2.解决社区工作人员每月600的餐补福利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组字202258〕号)文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定期条件、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尚未有政策文件对“保障社区干部伙食补助”进行明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联系单位:中共铜鼓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2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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