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字〔2019〕69号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8年度国资经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直属林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8年,全县完成国资净收入7337.72万元,为全年目标任务的326.63%。一年来,各有国资收入任务的单位和国资监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顺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紧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管理,竭力搞活经营,严格控制成本,努力提高营运效益,积极上缴国资收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国资收入任务。
为总结经验,树立榜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大沩山生态公益型林场、龙门生态公益型林场、发电公司、旅发公司等4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未受到表彰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目标,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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