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2021年11月23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曾娜同志任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敦强同志任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聪同志任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宏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晓青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朱清剑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静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卢军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黄磊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免去:
唐秉忠同志的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荷云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卫同志的大沩山生态公益型林场场长职务;
熊云峰、黄定波同志的江西铜鼓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时兵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红同志的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体育局局长职务;
郑橙同志的县司法局永宁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方淋同志的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晓毅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超同志挂任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