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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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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9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决定任命:

汪  嵩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廖  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强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詹辉华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罗光辉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张才兵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谢小凤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  强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通过任命:

徐友兵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志杰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恒勤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1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任命袁永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詹辉华、陈建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9月11日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詹辉华、陈建两位同志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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