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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人事事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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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铜鼓县委员会

公    告

〔2024〕1号

根据铜委〔2023〕49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1月25日政协铜鼓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黄婷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樊时雨同志任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高红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熊申浩同志的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婷同志的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政协铜鼓县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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