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2025年7月2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曾春明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燕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卢静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娜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江涛、陈悠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熊云龙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李立、唐琼瑜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郭婷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珍妮同志任县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雷保同志任县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副馆长,免去其县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旋同志任县秋收起义铜鼓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王萍芳同志任县城市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住房保障和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凌振同志任县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敏悦同志任县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燕同志任县开放学院副院长,免去其县教育体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高丹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雷伶俐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旭东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辉同志的县全域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洛联同志的县开放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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