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任命:
刘旭东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曾春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4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决定任命:
王伟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帅同志为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袁宏同志的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5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春明、朱帅、高丹、王伟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上述4名同志代表资格终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曾春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朱帅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丹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谢璐同志已调离铜鼓,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名额175名,现实有代表164名。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任命:
张荣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付云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
袁永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排埠法庭庭长;
刘 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荣辉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排埠法庭庭长职务;
樊伟富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职务;
付云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任生、陈先锋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