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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任命:

刘旭东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曾春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4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决定任命:

王伟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帅同志为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袁宏同志的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5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春明、朱帅、高丹、王伟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上述4名同志代表资格终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曾春明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朱帅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高丹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谢璐同志已调离铜鼓,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其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名额175名,现实有代表164名。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任命:

张荣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付云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

袁永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排埠法庭庭长;

刘  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荣辉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排埠法庭庭长职务;

樊伟富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职务;

付云平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任生、陈先锋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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