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铜县法委字[2020]3号)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我局职能,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内容,按照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省局细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和《宜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途径,促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向基层延伸,促进我局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工作内容
(一)对照衔接,统一执行。结合实践经验以及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对没有细化标准的参照落实。
(二)完善程序,健全制度。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程序操作。要建立健全并始终遵守公开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行政处罚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遵循调查与决定职能分离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权、审查权和决定权要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行使,避免调查主体、审查主体和决定主体的混同而造成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行使。
(三)加强培训,注重实效。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适当提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的标准,严把入口关。对原有文化程度低、业务能力差,不适合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要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救济,维护权益。县局法制机构在审查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仅要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更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的规定,审查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明显不当,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办案机构要切实提高对合理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实施行政处罚不但要合法、更要合理,实施处罚不但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权力、更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责任的观念,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抓好落实。县局法制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二)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去认识和把握,与管理创新、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结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府和民众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满意度。
(三)适时评估,及时调整。各办案机构要认真研究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适时对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标准或其他方面的制度进行评估。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处罚种类、幅度和范围等重新作出规定的,办案机构应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及时参照调整。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县局将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采取明查暗访、评查案卷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相关制度。对工作不力或者不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参照执行标准的,要追究办案机构负责人和案件主办人的责任。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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