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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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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无法定办结时限

实施机构名称

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责任处(科)室

企业养老股

行使类型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社保中心

窗口地址

铜鼓县定江西路358号政务大楼附属楼二楼社保中心3号窗口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电话号码

0795-8692012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企业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相关有效资料 2、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办理流程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社保中心 办理岗位:企业养老股3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5-8692012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

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社保中心 办理岗位:企业养老股3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5-8692012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

申请

接收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定江西路358号 接受申请的机构:铜鼓县政务大楼附属楼二楼社保窗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单位:社保中心 办理岗位:企业养老股3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5-8692012 岗位职责: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

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

0795-8692012

办理结果

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到窗口次数

无需到窗口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参保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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