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立审、质量兴审、科技促审、人才强审,坚持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建引领业务,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完成县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贡献审计力量。
二、主要原则
(一)确保“两个落实”,服务中心大局。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经济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地方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等,确保上级机关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两个统筹”,提高审计效能。注重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相关工作相统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2022年度审计项目以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审计为重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安排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统筹协调,发挥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注重审计项目统筹工作。推广应用“1+N”审计管理模式,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三)坚持“两个服从”,忠实履职尽责。做到业务服从政治、数量服从质量。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格执行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全局性谋划和分析能力,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安排的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项目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持续开展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助企纾困相关措施、科研资金管理使用、节能减排等情况,深入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
2.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收入征管、税务部门预算执行、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3.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
1.重点专项审计(调查)。关注粮食储备情况、粮食收储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2.金融审计。重点关注和审查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资产结构和质量、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管理等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防控金融风险。
(三)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项目
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地方债务限额,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化债计划和执行情况,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规模和还本付息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债务情况。
四、县审计局安排的审计项目计划
(一)县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关注重要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绩效情况。
2.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对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以下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具体是:水利局、林业局、住建局。
3.财政决算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大段镇、带溪乡2019年至2020年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二)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紧跟全县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资金投向,开展7个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包括: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铜鼓县2019年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标)、铜鼓县2019年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河湖水系综合治理PPP在建及后续子项目、高新技术成果孵化园项目的跟踪审计、铜鼓中学建设项目、铜鼓县职业中专学校建设项目;按《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县财政评审中心2021 年7月以后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按适当比例进行抽审,具体项目待定。
(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审计
对县发电公司、县林业工业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情况开展审计;对县设计院移交相关情况开展审计。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永宁镇等21个单位22名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离任审计。
2.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单位5名领导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部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大改革任务推进、财政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对所属单位监管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根据市局安排,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安排带溪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铜常发〔2022〕1号),对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七)审计整改跟踪督办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工作。对2022年实施的审计项目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督促做好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留死角。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查明原因,督促审计整改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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