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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3号:关于铜鼓县2022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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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20224月至6月,结合2022年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对我县2022年第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调查了2019年以来民生项目及上级政策落实情况,涉及单位4个,涉及资金1000.64万元。现将跟踪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调查了龙门生态公益型林场、铜鼓县残疾人联合会、温泉镇人民政府、铜鼓县城管局4个单位,涉及项目4个,即百场兴百业项目和温义公路建设项目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百场兴百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

2019年12月,龙门林场林下药材草珊瑚种植1500亩项目获得“国有林场百场百业”专项补助100万元,2020年4月林场与官仓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官仓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社出资200万元、林场出资100万元、共同在三都镇小山村源头坳种植金银花与草珊瑚1500亩,利润按甲方15%,乙方85%进行分配。项目已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

经审核,该项目在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林场未主导资金使用和进行会计核算,大额资金进入个人帐户。项目资金进出和做帐均由官仓合作社运行,283.0万元均先进入李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银行帐号,再由其支付工资、种苗等支出。

2.合同签订条款未按资金投入比例约定。林场与官仓合作社约定项目利润按15:85比例进行分配,分成比例不适当。

3.不合规票据支付劳务工资。项目实施的草珊瑚苗、金银花苗种植支付劳务工资192.83万元均造表发放,审计指出问题后,合作社已要求劳务公司开具发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龙门林场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后龙门林场已修改合同,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约定项目利润分配比例,并补齐劳务合同、劳务发票等。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及管理不规范

县残联2017年至2021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38.84万元,共1494辆次(260元/辆),其中2017至2019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无申请审批登记表及申报材料档案,2020年至2021年申报审批表上无县残联审批意见,且未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确认。各年度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未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残联每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均是对上年度申报名单进行动态调整,一直保留的人员未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只对新增人员进行审批登记,相关工作人员对补贴发放政策要求掌握不到位,材料未能及时整理,也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残联组织人员及时将材料收集归纳成册,并对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0年12月温泉镇政府收取温义公路24家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共计840万元,每家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为35万元。温义公路项目预算价为379.52万元,收取的投标保证金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标准。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温泉镇政府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审计指出问题后,温泉镇政府及时退回超标准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并规范招投标管理。

(四)违规收取市容保证金21.8万元

铜鼓县城管局2020年4-12月收取市容保证金情况:叶实惠1万元、曾钦红2万元,铜鼓移动公司1万元、友华科技公司3万元、赣联房地产公司10万元,铜鼓二中4.8万元,合计21.8万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县城管局未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以上收取的市容保证金已于2021年全额退回缴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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