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营商办:
办理企业诉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就办理企业诉求提出了明确要求:“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回复”。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我办发现部分县市区、部门单位办理企业群众诉求文来文往敷衍应付,既不联系企业了解企业诉求,也不深入实地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一纸回复了事。如:有的部门没有联系企业,却回复企业满意;有的上级部门只当二传手,不对下级部门的回复把关即盖章报送;有的部门当时承诺解决,事后不管不问,敷衍了事。不能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影响我市营商环境形象。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现提出如下要求:
1、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到: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回复。
2、企业合理诉求要切实解决,不合理诉求要做好解释说明。
市营商办将定期通报有关诉求办理情况,并将诉求办理纳入营商环境考核。
特此函告。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