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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2021年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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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是修河的源头,境内有定江河(东河)、金沙河(西河)两条主要干流,河长大于4km以上支流49条,境内水库共有26座,其中:大(Ⅱ)型水库1座,小(Ⅰ)型水库4座,小(Ⅱ)型水库21座,各类山塘663座。全县水资源总量16.83亿m3,人均拥有量约1.2万m3,约为全国人均拥有量的5.8倍。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铜鼓的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修河流域乃至鄱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作为修河源头县,自2015年以来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面系统地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近年来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被宜春市委、市政府授予“河长制工作先进县市”2021年获水利部“全国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表彰。2021年全上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全面强化河长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综合施策、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强化河长制,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1.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根据河长、长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各级河长、长名单并以河长公示牌、政府网站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继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河长体系。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县长为县级副总河长,在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的同时,我县还在基层设置了河(库)巡查员、护河(湖)员、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企业河(库)长)和河(库)警长等队伍,河道巡查员由河流流经村委会指定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担任,水库巡查员由水库、山塘水库安全员兼任。护河(湖)员由各乡镇场聘请贫困户或村民负责河道、水库的日常保洁工作;为规范管理县城区范围内河道保洁工作由管理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保洁公司进行社会化保洁管理运作,河道管理单位负责日常保洁效果的考核。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由各乡镇场(社区)聘请热爱公益事业,关注环境保护,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干部及社会人士和企业人员担任。河(库)警长由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担任“乡级警长”,协助辖区内乡镇(场)级河长开展工作,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河(库)总警长,协助县级河长开展工作。目前,全县有河(库)长188人,河(库)巡查员133名,护河(湖)员205人,义务监督员155人,河(库)警长25人,这五支队伍共计700余人,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长责任县、乡、村三级河长对辖区内河湖负总责;河(库)巡查员主要对所负责河段、水库开展定期巡查,发现涉河湖问题进行报告和处置;护河(湖)员主要对所负责河(湖)开展定期保洁;义务监督员(民间河长)对各级河长、河(库)巡查员、护河(湖)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协助;河(库)警长协助辖区内乡镇(场)级河长开展工作,真正实现河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严格执行了《关于全面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铜鼓县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河长制交帐式管理的通知》,督促各级河长和河湖管理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县、乡、村三级河长真正成为我县河湖管理保护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3.进一步强化落实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河长制工作。格落实好“四项机制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河长制的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实现信息及时报送;严格执行工作督办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继续对涉河问题清单实行滚动、销号、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巡查保洁机制。县级河长每季一督查,乡镇场河长一月一检查,村(居)河长每周一巡查,河(库)巡查员三日一巡河,护河(湖)员三日一保洁。2021年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均使用APP巡河,实现巡河轨迹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办对各地巡河情况每月一通报,对县级河长巡河督导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形式下发,一地一单、重点跟踪督办。三是严格落实“1+2+5”治水反馈机制。对涉及的水环境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由村、乡、县级河长办接收、转办并上报,2个工作日内由主要责任单位进行牵头办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即时整治并反馈。2021年以来共督办各类涉水事项30余次。四是严格兑现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履职的各地各部门,分别视情采取责令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和提请问责等方式,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今年对河湖管护工作不到位的乡镇进行了全县通报,共通报乡级河段长1人、村级河长1人、河道巡查员1人、镇河长办1个,相关河长制工作人员进扣发报酬,并计入年终考核。

4.进一步抓实基础工作。一是绘制“河长任务目标书”。境内所有河流(水库)“一河(库)一档” “一河(库)一策”进行了充实完善,并按措施清单抓好实施。今年我们对所有河流存在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绘制出全县《河长任务目标书》,按照“存在问题”、“治理目标”、“河长责任”逐条河流明确到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制度”。一是实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制。各乡镇场(社区)和有年度工作任务的县直单位按照《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梳理出本单位的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以《任务清单》的形式,每季度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上报县河长办。二是实行河湖治理“问题清单”制。分行业、分流域建立县乡两级河湖保护管理“问题清单”,将清河行动、不达标河湖治理、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均纳入问题清单予以管理。三是实现河湖管护“智慧”化。为实现河湖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我县今年投资1200余万元建设铜鼓县智慧水利平台。实现全县水利工程、河湖、水库等涉水区域视频全覆盖并构建立体多层次的网络体系,实现水利数据共享互通,业务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和智能应用全面提升,对各类涉河湖问题反映更迅速,上级河长调度指挥更高效快捷。四是推进“河长制五进”活动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完善了志愿者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铜鼓电视台、铜鼓发布、铜鼓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每年都对河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和“最美河道”、“最美水库”、“最美河段长”、“最美库长”、“最美河库警长”、“最美护河(湖)人”“六个最美”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引导全县上下强化河道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广泛关注治水、主动参与治水的浓厚氛围,巩固全县治水工作成效,真正让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

5.严格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铜鼓县河长制工作部门考评方案》、《铜鼓县河长制工作乡镇场(社区)考评方案》和《铜鼓县河(库)巡查员、护河(湖)员考评方案》,通过既考核乡镇场,又考核县直部门,还考核个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保证河长制管理工作收到实效。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河(库)巡查员、护河(湖)员的工资(214万元,巡查员工资3000元/年和护河(湖)员工资800元/月)。每季度开展了一次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下拨的河库保洁经费挂钩。

6.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执行全县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控制纳污“三条红线”。下发了《铜鼓县水利局2021年度用水计划通知书》,仔细核定各用水企业2021年度用水计划,各用水企业由专人具体负责计划用水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计划用水统计,及时、准确报送计划用水统计报表,同时做好水资源费的收缴。按要求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及电子取水证转换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启动铜鼓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10月29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目前正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我县进行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工作。在节水载体创建方面,铜鼓县九岭阳光小区、铜鼓县蔚蓝名苑小区获得省级节水型小区称号。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水资源法律法规,水资源保护的日常知识,使更多的群众了解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打造“清河行动升级版,巩固提升河长制

7.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集中整治。一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已开展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开展了工业污水专项排查整治,对非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管理,利用在线监控平台进行非现场监管70余次,针对有关问题约谈企业及运维单位5家,推动企业对运行不稳定的10台在线设备进行更新升级,督促7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并与省、国发平台联网,5家企业完成雨水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并与县平台联网。同时对县在线监控平台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平台数据分析统计、异常短讯提醒等功能。制定并下发《铜鼓县在线监控平台运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监管方、运维方、企业方三方职责,强化非现场环境执法与现场检查、超标或事故性排污应急处置的衔接。三是开展“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上报排查发现的4个“散乱污”项目,1个完善手续升级改造3个进行拆除并已送公安办案。

8.进一步强化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将生活污水厂出厂水从一级B提升至一级A,总投资2000万元,工程2021年9月通过验收。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②实施县城雨污分流工程共投资3000万元修建污水管40KM,建成后污水进厂浓度明显著提高,2021年3月起开始对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小区及零散住户建设污水收集管网。③对城区雨污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监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以上,下一步将根据检测报告对城区雨污管网进行维修,预计此项工作将在2022年3月底前完成。④七个乡镇集镇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均运行正常。各乡镇均已制定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总投入建设资金2880万元,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2750吨/天。全县乡镇污水排放量57.48万吨,污水处理量34.49万吨,污水处理率60%。⑤加快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后续工作,涉及42个行政村,整县推进项目完成后,辖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超100公里,农村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升,处理能力累计3192吨,基本能够满足现阶段需求。⑥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定期组织辖区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排查,了解运行维护情况,指出设施运行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并将运行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运行维护费用下发的依据。

9.进一步强化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一是扎实推进全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制定《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禁捕退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在《铜鼓新闻》、《乐在铜鼓》《铜鼓三农》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平台经常宣传禁捕退捕工作。二是开展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渔政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综合执法队,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对违法行为高发等重点水域的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已实现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常态化,深入推进“绝户网”清理取缔、拆解销毁工作将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

10.进一步强化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经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将持续推进城区水体监管,严防出现黑臭水体,推进“长制久清”,对未建设污水管道的小区及零散住户统一安排污水管道接入,做到污水应接尽接,严防黑臭水体产生。

11.进一步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港口码头与船舶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铜鼓县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港口码头与船舶污染治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防污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抓实抓细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联合监管,推动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2.进一步强化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深入实施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印发了《铜鼓县2021年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2021年全县违法侵占湿地生态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强化重要湿地和城区湿地的占用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湿地资源和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对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对非法贩运、销售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在6月旬实施完成,放流大鲵1022尾,棘胸娃10011只,同时放流了草鲫、黄尾鱼夏花和鲤鱼大规格鱼种。建立各乡镇规模适宜的退捕“护鱼员”协管队伍或相关群管群护机制,增殖放流水域管护显著加强。

13.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铜鼓县属于畜禽养殖小县,养殖畜种主要以蛋鸡养殖为主,为解决畜禽粪污污染,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县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且已划定禁养区和可养区2021年,我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4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100%。资源化利用方式以生产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栽培基质、还田利用等为主。

14.进一步强化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①今年继续推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新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5个,全县绿色防控核心示范点达17个;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采取无人机施药,绿色防控覆盖率40%。②2021年,铜鼓县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县化肥使用实现负增长,耕地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成效明显: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在90%以上,全县化肥减量在3%以上,实现了2021年化肥减量使用目标。③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结合进村入户指导,开展农户施肥调查45户。全年完成地土样采集80个,除常规检测外,并对10%土样进行了微量元素和重金属检测,检测项次776项次。完成完成肥料利用率和肥效校正试验各一个,经济作物肥料对比试验15个。在原有耕地地力监测点基础上,新建一个省级监测点,使我县耕地地力监测点达到五个,对完善和掌握我县耕地地力变化提供了依据,并完成了年度耕地质量评价。

15.进一步强化河湖“清四乱”整治。为切实抓好全县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有效遏制影响河湖健康现象,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厅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字[202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县四乱问题排查,在2021年期间,共发现问题2处,分别为排埠镇永庆村河道管理范围内周建成无手续建房现象和港口乡英朝村部分河道杂木林立、砂石堆砌现象,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并销号,同时已完善了全省“清四乱”APP系统中涉及铜鼓县的相关数据,整改销号情况已上报市水利局备案。

16.进一步强化非法采砂整治。持续开展非法采砂整治行动,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每月不少于四次的河道采砂专项巡查工作,对河道管理范围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持续摸排,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9月开展了全县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尚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发现违规堆放砂石地点2处,已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置到位。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2021年7月巡察发现九龙村委修桥修路侵占大塅水库库容,现案件已处罚到位。四是开展执法调研工作。为更好地掌握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在水政执法方面的动态,开展了全域水政执法调研,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各乡镇自赋权以来水政执法方面取得成效及发现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在调研同时通过树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辆等形式对河道采砂、非法取水、水土保持等水事法律法规宣传。

17.进一步强化水域岸线利用整治。已依法依规划定了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共9条河流管理范围和县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划界工作,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共享技术成果,同时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

18.进一步强化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今年以来,积极开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美丽河湖评选,我县美丽河湖(修河)案例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我县国考、市控断面和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水质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二,无水质不达标河湖。

19.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对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排查,并对2020年排查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相关信息,全县三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均已树立标识标牌,并对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编码登记。

20.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①已全面完成清理河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湖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水产养殖行为良好成效。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按照农业农村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有关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并逐步实施“三区”管理。加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强化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形成生产者自觉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④严格执行江西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对7个规模以上养殖区(场)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通过示范推广,推动养殖尾水治理的实施,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21.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源日常加巡查,修补县城饮用水源地围栏围网10余起,新增标识牌2块。申请中央水专项资金120万元用于建设县城饮用水源坪田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前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葛藤坳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具备通水条件。

22.进一步强化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县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河湖水域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涉水犯罪活动,确保河湖水域治安稳定。县公安机关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大塅水库服务中心等针对河湖水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涉河违法行为。

三、探索河湖治理新思路,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23.持续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制定并下发《关于报送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具体重点工作内容的函》,制定印发了《铜鼓县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县级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月底前报送一次工作任务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收集汇总完成进展情况表格的填报和通过省河湖长制地理信息平台报送,我县年度重点任务共37项,截至目前2021年度各项任务均已完成

24.巩固提升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为转变治水思路,创新治水理念,我县投资12个亿,全面开展全县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以发展生态旅游、建设秀美乡村为抓手,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将河道整治、河岸绿化与乡村旅游建设结合起来。全县每个乡镇场均结合“秀美乡村”乡村振兴等项目建设,着力做改善水环境,做好水文章,用好水资源。省河长办下达我县流域综合治理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对定江河局部进行整治提升;结合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局部河道进行生态治理,融入铜鼓特色的水文化理念,以打造“三地模式”(百姓休闲运动示范地、网红打卡取景地、水生态文明样板地)为建设目标,提升河道的水生态水景观,切实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同时,我县已有省水生态文明镇1个(大塅),省水生态文明村14个(凤山、公益、八亩、坪田、上庄、东浒、濠州、新开、游源、梁塅、英溪、英朝、龙门、高桥),目前第二批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已申报6个(大塅镇双红村、三都镇东山村、排埠镇华联村、棋坪镇九峰村、棋坪镇柏树村、港口乡水坪村)。

25.探索河湖健康评价。在(武宁水)定江河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探索建立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方面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全面摸清了定江河健康状态,科学分析定江河生态健康存在的问题,为一河一策修编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河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我县建立河湖健康评价常态化机制奠定了扎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

1.农村水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当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水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农村水环境具有时空分散、形式多样的特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农村居民一直以来沿袭传统的生活习惯,加上多年来农村水环境没有系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保持一河清水形成了巨大压力。

2.河长制工作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升。河湖管理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涉及法律、法规多,目前的工作人员都未经系统培训,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工作流程有待规范。

3.群众河湖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群众普遍河湖管护意识不强,加上农村公共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缺乏,农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入河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农村基础建设力度加大了,农民建房、修桥、修路等基建工程增加,但水保措施不到位,侵占河道,施工污水入河,建筑垃圾入河等行为常有发生,造成河道淤塞、河床抬高,影响河湖健康。

五、下阶段河长制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五个加强”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1.加强河长履职。根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和我县《河长制工作制度》等要求,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特别是乡级河长的主持制定整治方案、主抓方案组织实施、主动协调解决问题、主导督查考核等工作职责,村级河长的常态化巡查及长效管护职责,实现压力的有效传导,责任的逐级落实,实现从“河长制”向“河常治”的飞跃。

2.加强人员培训。人是决定性因素,针对基层河长制工作队伍素质不一、培训不足等现状,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河长制相关培训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乡、村河长、河库巡查员的培训,强化系统培训,加大业务指导,使河长制工作后继有人、人才辈出。

3.加强督查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等方式,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将河长制工作情况列入各地各部门及各级党政干部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察考核。

4.加强资金整合。加强水利、环保、建设等专项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生态河道建设,加大乡村污水治理投入力度。

5.加强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传播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正能量,不断提升群众关注度、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反馈百姓反映的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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