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共监管>食品药品安全

2023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市市监食流〔2023〕11号)要求,铜鼓县市监局积极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

12月1日前,我局通过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政策讲解,让商户更加透彻的理解法律法规,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进行自查并规范使用照明灯具。本次行动,发放张贴《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示》86份,检查经营户100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食品店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强化经营者的主体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促进辖区内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