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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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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4月,铜鼓县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辖区自然保护地4个,总面积为27599.84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为8865.51公顷自然公园2个,面积为18734.33公顷。

一、辖区整合优化总体情况

整合优化前铜鼓县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共6处,分别为: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铜鼓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定江省级湿地公园、铜鼓县省级地质公园、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铜鼓县)、铜鼓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处,森林公园2处,湿地公园1处,地质公园1处。级别:国家级2处,省级3处,市级1处。经统计:全县自然保护地文件批复面积为37858.21公顷(仅铜鼓县),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8916.43公顷(仅铜鼓县),森林公园面积20757公顷,湿地公园面积136.11公顷,地质公园面积8014公顷,城市公园面积34.67公顷。全县范围内6个自然保护地均存在不同程度重叠,去除重叠面积后全县实际保护面积为30408.45公顷。

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4个自然保护地,共27599.84公顷。

二、归并、转化、降级或撤销情况

全县3个自然保护地(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江西宜春铜鼓省级地质公园、江西宜春铜鼓市级森林公园)整合为1个自然公园,即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

三、范围调整情况

整合优化前,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铜鼓面积6202.92公顷,其中核心区1258.04公顷,缓冲区907.16公顷,实验区4037.72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6187.57公顷,其中核心区2165.19公顷,一般控制区4022.38公顷。

整合优化前,江西宜春棘胸蛙省级自然保护区2686.8公顷,核心区999公顷,实验区1687.8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2677.94公顷,核心区999公顷,一般控制区1678.94公顷。

整合优化前,江西宜春定江省级湿地公园136.51公顷,整合优化后总面积134.99公顷。

整合优化前,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江西宜春铜鼓省级地质公园、江西宜春铜鼓市级森林公园总面积28300.63公顷;整合优化后,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面积18599.34公顷。

四、功能分区调整情况

整合优化前,铜鼓县共有自然保护区两个,按三区设置,总面积8889.72公顷,其中核心区2257.04公顷,缓冲区907.16公顷,实验区5725.52公顷;整合优化后保护区仍为2个,保护区按两区管理,总面积8865.51公顷,其中核心区3164.19公顷,一般控制区5701.32公顷。

铜鼓县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前均按一区管理。

五、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审核情况

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4个自然保护地在县域内的布局更加合理。自然保护地从东北到西南,均匀分布,其中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贯穿县域全境,全面包含了铜鼓县内典型的生态系统,对森林系统、湿地系统及其复合生态系统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县域内90%以上的野生动物和95%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也将得到很好的恢复和极大的改善。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大大降低了人类活动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干扰,并为物种交流创造了条件

六、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面积、边界审核情况

整合优化前,铜鼓县共设立自然保护地6处,批复面积为37858.21公顷,矢量落图面积为37326.86公顷,去除重叠面积后,实际净占地面积为30408.45公顷。

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符合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政策要求,调入地块不存在纠纷,调出地块符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则,不存在违规调整情况。整合优化方案经过专家评审,并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了公示相关佐证材料完整,调入调出地块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合规合法。

铜鼓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有效解决了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完善了铜鼓县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为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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