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各县直生态公益型林场:
今年以来,我县发生了多次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倒损、农作物减产绝收、基础设施损毁,给受灾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37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县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开展调查摸底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和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场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冬春救助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村组、入户受灾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调查摸底工作要摸清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需救助时段、需救助资金和物资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研究制定冬春救助方案
各乡镇场、社管委要根据今年以来灾情、调查摸底情况和冬春救助评估,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救助范围和对象、救助标准及救助程序等。方案要突出冬春救助工作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需求,特别是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工作。
三、按时报送有关救助资料
各乡镇(场)、社管委摸底调查时,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户为单位建立台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规范精准填报《2021-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23日前上报给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震救灾股。联系电话: 13970521199(游春香), 邮箱:727715826@qq.com。
附件:2021-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铜鼓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2020—2021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地区名称 | 乡村人口 (人) | 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 本级政府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资金 (万元) | 备注 | ||||
需救助人数 (人) | 其中 | ||||||||
需口粮救助人数 | 需衣被救助人数 | 需取暖救助人数 | 需其他救助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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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为需救助的总人数(不用人次概念,重复统计的剔除掉),即:“需口粮救助人数”+“需衣被救助人数”+“需取暖救助人数”+“需其他救助人数”≥“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