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统计局
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铜府字〔2023〕1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江西省和宜春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县、乡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及培训、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普查登记关键节点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普查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2023年2月27日,印发了《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铜府字〔2023〕1号),对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23年5月22日,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6月底,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普查机构的组建,印发了《关于组建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铜经普字〔2023〕1号),明确了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工作职责。全县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157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了解了全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文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开放、创新、文明、和谐”新铜鼓,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铜鼓篇章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在探索路径上,选取永宁镇城西社区开展了县级综合试点,全面开展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的演练,重点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两员”选聘、普查区划分与地图绘制、单位资料比对与核查、数据填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培养锻炼普查队伍。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通过对我县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单位清查之后,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均得到显著提高。在宣传动员上,印发了《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常态”“重点+普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为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我县选优配强普查“两员”队伍,全方位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升普查队伍业务能力,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核操作流程,做到“即报即审”,突出数据审核的重点,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为检验各乡镇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在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开展了多轮全覆盖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各乡镇普查机构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答疑解惑;组织开展了事中数据质量检查。普查登记结束后,积极配合并顺利通过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开展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针对检查工作中反馈发现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全县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再核实,确保普查登记数据实打实、硬碰硬。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80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2.8%;从业人员33292人,增长23.2%;个体经营户6258个,下降3.4%,从业人员113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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