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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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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统计局

铜鼓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20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803个,比2018年末增加968个,增长52.8%;产业活动单位[1]3166个,增加1138个,增长56.1%;个体经营户6258个,减少223个,下降3.4%(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个)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2803

100.0

  企业法人

2245

80.1

  机关、事业法人

228

8.1

  社会团体

126

4.5

其他法人

204

7.3

二、产业活动单位

3166

100.0

第二产业

603

19.0

第三产业

2563

81.0

三、个体经营户

6258

100.0

第二产业

689

11.0

第三产业

5569

89.0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584个,占20.8%;批发和零售502个,占17.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96个,占14.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16个,占49.8%;住宿和餐饮999个,占16.0%;建筑业680个,占10.9%(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2803

100.0

6258

100.0

农、林、牧、渔业*

28

1.0

115

1.8

采矿业

9

0.3

NA

NA

制造业

271

9.7

NA

NA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

1.5

-

-

建筑业

140

5.0

680

10.9

批发和零售业

502

17.9

3116

4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

3.0

667

10.7

住宿和餐饮业

41

1.5

999

16.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1

9.7

235

3.8

金融业

4

0.1

-

-

房地产业

44

1.6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4

20.8

310

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3

5.5

55

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

1.0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0

1.1

71

1.1

教育

86

3.1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50

1.8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0

1.4

NA

NA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96

14.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永宁镇1321个,占47.1%;高桥乡276个,占9.8%;产业园区197个,占7.0%(详见表2-3)。

2-3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 计

2803

100.0

3166

100.0

永宁镇

1321

47.1

1512

47.8

温泉镇

179

6.4

204

6.4

棋坪镇

64

2.3

87

2.7

排埠镇

171

6.1

183

5.8

三都镇

132

4.7

153

4.8

大塅镇

115

4.1

148

4.7

高桥乡

276

9.8

295

9.3

港口乡

37

1.3

47

1.5

带溪乡

151

5.4

169

5.3

产业园区

197

7.0

205

6.5

大沩山林场

143

5.1

144

4.5

茶山林场

8

0.3

8

0.3

龙门林场

9

0.3

11

0.3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3292人,比2018年末增加6263人,增长23.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546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4270人,增加1399人,增长10.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022人,增加4864人,增长34.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133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379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7075人,占21.3%;建筑6706人,占20.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850人,占14.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417人,占39.0%;住宿和餐饮2305人,占20.3%;建筑1095人,占9.7%(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33292

13546

11331

6379

农、林、牧、渔业*

91

37

232

231

采矿业

20

9

21

3

制造业

7075

3358

169

1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98

176

-

-

建筑业

6706

1046

1095

68

批发和零售业

2999

1641

4417

26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4

169

886

119

住宿和餐饮业

481

296

2305

190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90

598

778

375

金融业

154

76

-

-

房地产业

545

232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10

1295

913

55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37

258

391

19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9

157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4

158

88

70

教育

1999

1385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7

637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83

249

36

2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850

1769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永宁镇16147人,占48.5%;温泉镇5587人,占16.8%;产业园区2771人,占8.3%(详见表2-5)。

2-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3292

13546

永宁镇

16147

7074

温泉镇

5587

1252

棋坪镇

513

260

排埠镇

2073

959

三都镇

1678

769

大塅镇

1344

696

高桥乡

1980

876

港口乡

350

170

带溪乡

630

252

产业园区

2771

1156

花山林场

-

-

大沩山林场

111

49

茶山林场

38

17

龙门林场

70

16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4797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7352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90622万元。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56678万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包括金融业数据。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8881万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07797万元。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952925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109335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843590万元(详见表2-6)。

2-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4647974

1956678

1952925

农、林、牧、渔业*

2996

1318

3629

采矿业

4031

1825

4419

制造业

449739

199930

6445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838

29815

10360

建筑业

355106

117336

450159

批发和零售业

272158

188256

42520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729

7903

38719

住宿和餐饮业

19135

10549

115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528

18443

66479

金融业

1050699

-

39307

房地产业

680558

444059

598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5417

696384

14676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3665

56923

229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6324

118551

1262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986

3836

3609

教育

36788

2571

36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1533

14867

113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597

2356

797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7147

41756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为避免泄露单位信息,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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