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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惠民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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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贷款扶持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民生办[2024]1号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享受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退捕渔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年龄在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内且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名义参保除外)和领取养老保险金

3、贷款额度及期限

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一年一贷

4、贷款贴息

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5、申请材料(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1)申请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证明等);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资料(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8、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创业金融股窗口0795-8692032


合伙创业贷款扶持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民生办[2024]1号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享受对象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人员

3、贷款额度

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一年一贷。

4、贷款期限、贷款贴息及反担保方式

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5、申请材料(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1)合伙创业人员身份证;

(2)非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可用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替代营业执照);

(3)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

(4)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资料(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8、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创业金融股窗口0795-8692032


小微企业贷款扶持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民生办[2024]1号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贷款对象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3)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3、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4、贷款期限

累计不得超过三轮,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一年一贷。

5、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6、申请材料(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1年内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按照“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条件申请的小微企业按实际新招用人员情况同等执行)

(3)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9、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创业金融股窗口0795-8692032

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

创业者或申请企业持申请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金融股提出申请。网上提交的,按网上流程办理。

2、贷款受理和材料审核

创业金融股窗口受理申请,验看所需证件,审核所需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上传资料,办理贷款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3、贷前调查

创业金融股指派专人(两人以上)对申请人(申请企业)及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申请企业)及创业项目经营就业安置和反担保人或抵(质)押物相关情况。

4、审查推荐

贷前调查完成后,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单数贷审会成员参加的贷审会,由贷前调查人员如实汇报实地调查情况,并提交书面调查意见呈贷审会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向银行推荐,不符合条件的由创业金融股负责向申请人(申请企业)说明理由。

5、银行放贷

经办银行根据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批金额,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放贷款,申请人(申请企业)有不宜放贷的经办银行可不予放贷,但需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申请人(申请企业)说明原因。

6、贷后服务

贷款发放后,创业金融股要适时了解借款人(借款企业)和创业项目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必要的帮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7、贷款回收

创业金融股或经办银行应提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进行催收,提前做好还款准备,以免出现逾期。对到期未还贷款,由创业金融股和经办银行及时上门催收,催收无效的提请有关部门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强制催收,确保创业贷款工作良性循环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2020]1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就办[2020]254号关于进一步用好管好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的通知。

2、享受对象

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最低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3、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铜鼓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铜鼓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申请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

5、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证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所需材料;

(2)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复印件;

(3)单位发放薪酬明细账(单)。

6、办理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经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7、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9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窗口  0795-8692030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发[2023]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2、享受对象

吸纳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3、补贴标准

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铜鼓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见习综合保险据实100元--200元内)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4、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5、申请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表、法人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及见习人员名单

(3)见习协议书和现场签约照片

(4)意外伤害保险单发票

(5)单位发放薪酬(银行流水单)

6、办理流程

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见习惠赣”平台或线下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审核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公示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补贴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的见习协议需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生效,见习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后,按月及时通过“见习惠赣”平台提交材料,申请见习补贴。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生效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上。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

9业务经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窗口  0795-8692089


社保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60号关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8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铜人社字[2024]9号关于印发《铜鼓县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2、享受对象

(1)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已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安置单位

(2)招用本县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人员(须有安置协议的)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发放工资并已按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内各类企业

(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3、补贴标准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其核定基数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时年龄为准)。

(2)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其核定基数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申请条件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用工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

5、申请材料

(1)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2)企(事)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明细表;(3)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复印件;(4)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发放薪酬明细账(单)。

6、办理流程

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社保补贴申请表,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7、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失业保险窗口0795-8692036


稳岗返还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人社字[2017]39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

2、享受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相关单位(违法失信,僵尸企业不享受返还政策)

3、补贴标准

按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具体返还比例按当年实际文件执行)。

4、申请条件

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人数不超过30人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要求放宽至不超过20%

5、办理流程

简化企业申报程序,由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加强对参保企业能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后台数据排查比对力度,通过“江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主动筛选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6、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失业保险窗口07958692036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人社字[2017]34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办字[2020]3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

2、享受对象

参保失业保险企业在职职工

3、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2000元。

4、申请条件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5、申请材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签定《承诺书》

6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材料》                                

6、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申请,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发放。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9、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失业保险窗口07958692036


失业保险金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人社厅发[2020]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0]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的通知。

2、发放标准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每月1566元。

3、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5、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的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窗口现场申领,也可通过赣服通APP,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申请

(2)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6、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办理结果:当面告知

   8、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失业保险窗口  0795-8692036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享受对象

五类人员(城乡脱贫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IYB培训12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

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标准:岗前培训500元/人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1000元/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四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后,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申请对象

政府批准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本县企业

5、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附件3)和集中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6、办理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填好代为申请补贴协议,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7、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或微信通知

9、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就业创业培育窗口0795-8692072


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申请指南

1、文件依据

[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3]29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2、享受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低保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残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毕业生为脱贫人口或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或脱贫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6)特困人员毕业生:已纳入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的毕业生。

3、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4、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ycxqzcybt/index.html#/)(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的“学生入口”注册、登录个人账号,签署申请承诺并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5、申请材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数据比对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校验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系统校验的,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毕业生须提前申领社会保障卡(江西省卡)并激活金融账户

6、办理流程

毕业生网上申报——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发放补贴。

7、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或电话通知。

9业务经办及联系方式铜鼓县行政服务大楼附属楼二楼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窗口  0795-869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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