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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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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

铜鼓县总面积1552平方公里,自然资源资产丰富,具备建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优越条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38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赣农办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实现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成全县全域覆盖、全县统一、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和流转交易市场。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组织健全、运转有序,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和规范运行。

【建设内容】

一是成立合资公司。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委托县铜发集团与江西省数字乡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在县政府的授权及监督下,负责运营县农交中心。

二是建设交易实体。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县人民政府授权后,专门负责平台的运营、管理、维护,提供交易信息发布、交易咨询和申请受理、“三农”培训服务、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产权变更登记、资金结算等基本服务及配套服务,引入中介服务和金融服务机构;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具有相对独立的实体交易场所,全县在八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应用统一系统平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由县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公益性机构,为支持前期部分成本,县铜发集团在交易中心成立前三年将分期给予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共计158万元建设运营补贴。

三是确定交易品种。根据相关国务院文件规定,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涉及十多个大类: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2.林权;3.“四荒”使用权;4.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5.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6.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7.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8.农村建设项目招标、货物和服务采购、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9.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的转让、出租及合作建房等;10.国有农牧渔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体及个人投资兴办的企业等涉农产权交易;11.其他涉农产权交易等。

四是规范交易机制。主要在交易制度、交易形式、交易程序、交易费用四个方面对农村产权交易规范交易机制。针对不同的流转交易产品,实行不同交易规则,对交易的各环节进行规范,按规定程序组织交易,交易服务费标准根据本县物价水平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后实施。

【进度安排】

按照三个阶段逐步建设落实:搭建期,2022年4月底完成,主要完成基础设施场地、系统平台搭建、人员配置、培训、制度规则制定等;培训期,2022年完成,主要侧重培训,稳步推进扩大农村产权进场交易规模;实施期。2023年以后,逐步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发创新衍生产品,打造农村产权综合服务中心。

【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领导机制,强化监管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完善考评机制六大方面保障铜鼓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实施。

解读人:谢晓江   联系电话:0795-87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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