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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铜鼓县创建卫生县(乡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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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全县卫生乡镇创建步伐,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府厅字〔2022〕29号)、《江西省国家卫生县(乡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宜春市创建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2〕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1.巩固省级卫生县创建成果,并创成国家卫生县。

2.大塅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3.开展全域创建卫生乡镇。温泉镇、永宁镇参与国家卫生县创建,带溪乡、高桥乡、棋坪镇参与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三都镇、高桥乡、港口乡参与省级卫生乡镇创建,鼓励各乡镇超额完成任务。

【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对标“三比三争”总体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健康铜鼓,加快推进全县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创建重点,以点带面,增强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方案》共五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明确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县(乡镇)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是健康铜鼓建设的有力抓手。对近三年的创建工作任务提出具体安排,在2022-2024周期,巩固省级卫生县创建成果,并创成国家卫生县。同时确保大塅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全县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2个,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3个、省级卫生乡镇3个。通过卫生城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城镇功能品位,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增强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部分明确创建内容。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按照全国爱卫会2021年下发的《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组织开展,主要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七方面内容。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按照《江西省卫生县城(乡镇)标准》组织开展。

第四部分明确了创建步骤。明晰了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的要求和国家卫生乡镇复审采取线上评估与现场评估的工作方式,列明了国家卫生县(乡镇)创建工作的7个时间节点,包括创建计划申报、市级评估、调研指导、资料评估、现场评估、社会公示、命名等。

第五部分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保障。把卫生城镇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健康铜鼓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二是细化任务,压实责任。要紧扣新版测评体系,科学制定创建方案,完善考核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做到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三是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聚焦创建重点,破解民生难题,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涉及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执行标准】

1.《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

2.《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府厅字〔2022〕29号)

3.《江西省国家卫生县(乡镇)评审管理办法(2022版)》

4.《宜春市创建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22〕82号)

解读人:彭琦    联系电话:0795-872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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