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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鼓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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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依据】

规划背景:革命文物是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争取民族独立、实现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光辉历程的重要实物见证。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革命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革命场馆体系基本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革命文物教育传承功能明显增强,融合发展作用大幅提升,机构队伍建设实现突破,整体态势日益向上向好。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文化强国、文物保护利用强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正处于乘势而上、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整合、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迫切需要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传播,迫切需要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的独特作用。需要从坚定“四个自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筑牢意识形态阵地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重大意义。

制定革命文物保护规划,是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有关革命文物保护政策文件中提出的重要任务,《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有明确要求。制定《铜鼓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要求,是铜鼓县委、县政府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创新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争创“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的主要举措。

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二)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实施方案》

《江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江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宜春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铜鼓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铜鼓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革命文物资源家底进一步廓清,整体保护格局基本形成,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系统研究、科技应用更加深入,阐释展示、教育传承提质增效,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至2025年,革命文物基础工作更加扎实,集中连片保护和整体展示传播成效明显,教育功能愈加彰显,成功创建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推出一批示范性案例。至2030年,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建成,革命文物整体连片保护力显著改善,活化利用创新力显著提升,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建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强县。

【主要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分五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包括规划背景、规划依据,明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第二章资源评估,分析了我县革命文物资源概况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大意义,对我县革命文物做出区域价值评估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做出总体研判。

第三章总体要求,明确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战略定位,制定发展目标,确定发展布局。

第四章主要任务:从革命文物保护、红色基因传承、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我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八大工程,即整体连片保护工程、科技保护赋能工程、展陈质量提升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红色品牌宣推工程、文旅融合发展工程、工作机制创新工程、安全监督法治工程。

第五章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建强人才队伍和强化检查监督四个方面保障规划的实施。

为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并明确责任分工,规划列出了《铜鼓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任务清单》《铜鼓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工程项目表》《铜鼓县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清单》作为附件。

【涉及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铜鼓县永宁镇、温泉镇、棋坪镇、三都镇、排埠镇、大塅镇、带溪乡、高桥乡、港口乡等六镇三乡,总面积1552平方公里。以秋收起义和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建设革命史为重点,涉及革命旧址、纪念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馆藏文物、红色标语等革命文物。

【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LB/T 055-2016   《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服务规范》

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GB/T 22528-2008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

【关键词诠释】

国家一类革命老区——江西省革命老区包括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井冈山、中央、闽浙赣、湘鄂赣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鄂豫皖湘赣抗日根据地现属江西行政辖区部分,全省分布有老区乡镇的县(市)共81个,属于一类老区的有:兴国、瑞金、宁都、于都、会昌、寻乌、石城、万载、宜丰、铜鼓、上饶、广丰、铅山、横峰、弋阳、万年、德兴市、吉安、吉水、峡江、永丰、泰和、遂川、万安、安福、永新、宁冈、井冈山市、黎川、南丰、乐安、宜黄、资溪、广昌、安远、上犹、信丰、贵溪市、分宜、彭泽、德安、修水、莲花、浮梁、乐平等45个县《市)。

革命文物——是指自近代以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中,见证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和争取人民自由的英勇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彰显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光荣历史的实物遗存。主要包括:

(一)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二)与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有关的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反映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标语、文献资料、手稿、图书资料、视听资料等;

(四)其他反映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的重要史迹资料、纪念设施等。

【惠民利企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让革命文物成为开展“四史”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有说服力、感染力的生动教材和课堂。利用好革命文物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能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坚定革命信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为抓手,整合城乡规划、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多方资源,打造秋收起义纪念地,擦亮“铜鼓红”品牌,聚力红色研学教育基地和湘赣边区域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一些低级别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改造成为教育基地、民宿、村史馆,通过建设红色名村,发展红色旅游、红色研学,培育特色产业,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解读人:马艳春,联系电话:0795-717850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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