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依据】
1.政策背景
根据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需对社会资本方进行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其考核得分结果运用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的计算,以便政府按效付费。为此,县住建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了《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方案》。
2.政策依据
《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合同》和《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项目实施机构或其委托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主要内容】
《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期绩效评价方案(含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表)。
【涉及范围】
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
【执行标准】
《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中心城区综合改造与提升工程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方案》(铜办发〔2023〕52号)。
【关键词诠释】
PPP模式是指公私合营模式,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解读人:晏卫秀 联系电话:079587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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