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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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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3〕10号)和《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出台《铜鼓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办发〔2023〕10号)

2.《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3〕30号)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四、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内容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服务项目,并分别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发展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面向全体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需要,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

五、基本养老服务实现主动响应机制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参考依据。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优化简化基本养老服务申请流程,增强适老化支撑,让基本养老服务聚集在老年人周围。

六、有效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补齐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增加老年人集中地区服务供给。发展兜底性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推进乡镇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在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前提下,空余床位可向社会开放。建立广泛覆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增加支持性养老服务供给。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重点扶持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的具体落实举措

加强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积极拓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将基本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支出。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养老服务全流程监管。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人才培养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

解读人:郑仲奎       联系电话:0795-717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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